各会员单位、各会员:
2009年度会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,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,希望大家积极履行会员的义务,自觉缴纳会费,以实际行动支持协会建设,支持深圳室内设计行业发展。现将2009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缴费对象:此前尚未缴纳会费的所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。 二、缴费时间:2009年9月1日-9月30日 三、会费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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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类别 |
会费标准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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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会员 |
3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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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员 |
10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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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理事 |
20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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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会员 |
150元/年 |
转为个人会员后为3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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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会员单位 |
装饰设计公司2000元/年
建材\家居企业50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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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理事单位 |
5000元/年 |
仅限装饰设计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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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,会员单位会费可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|
四、缴费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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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方式 |
缴 费 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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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交款 |
直接到协会会员部交纳现金或转账支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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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汇款 |
户 名: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
账 号:8183 8146 5510 001
注:请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姓名及“会费”字样,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协会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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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汇款 |
汇款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新领域大厦7楼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邮 编:518048
收 款 人: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注:请在汇款人附言栏注明汇款单位、姓名及汇款用途。 |
请您汇款后将汇款回执传真到83869568确认。
五、联系方式: 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7楼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联系人:苏丽娜 叶凌瑶
联系电话:83869411转808、818
传 真:83869568
特此通知!
特别提醒:会员缴纳会费不要将款项打到个人账号,如支付现金或支票,请务必要求收款经办人提供我协会正规收据,以避免不必要损失。
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2009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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